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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举报的通知

来源:市国防动员办 发布时间:2025-04-07 10:30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建成和在建的人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坑道式人防工程、地道式人防工程、附建式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等。

二、举报内容

(一)在建人防工程

1.未取得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3.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

5.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6.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

7.其他违反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

(二)已建成人防工程

1.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违规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3.人防工程内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4.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5.其他危及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电话:0798-8553708/0798-8553713/0798-8553719。

2.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779号。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四、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违法违规事实、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文字材料等)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核查和反馈处理结果。

2.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举报处理

1.我单位将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对于情况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2.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踊跃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景德镇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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