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H00440-0101-2016-0001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市人防办概况

发布时间:2016-07-15 10:00 访问量:

    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党发〔2014〕17号),景德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防工作的规章和措施。
  (二)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防演习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承担与人防工作有关的应急救援及城市防灾救灾任务。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防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对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防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防教育计划,规定人防教育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防知识技能。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九)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西侧1号
单位法人代表:江会根     职务:主任(局长)
联系电话:0798—8553706
邮政编码:333000        
监督投诉电话:0798—8553713
监督投诉和业务来往电子信箱:jdz85537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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