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防办机构职能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依据 |
实施科室 |
联系方式 |
1 |
积极当好办领导参谋,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组织制定人防建设规划、计划;负责公文办理和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草拟;承办办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协调各科及站、所的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
景府办发〔2015〕23号, |
秘书科 |
科长:梅端发 |
2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办法、措施等;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设计审批、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和人防工程档案的使用管理。负责人防“结建”费执收工作。 |
景府办发〔2015〕23号, |
工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
科长:王煜 |
3 |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战备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战时城市防空袭方案和有关保障计划;指导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承办人防向民防发展建设及化学救援等工作;战时组织指挥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参与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人防通信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技术训练;负责通信、警报所需经费、物资的申请、筹措、分配和使用管理,协助搞好防空通信队伍的组训工作。 |
景府办发〔2015〕23号, |
指挥通信科 |
科长:孔庆民 |
4 |
负责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防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毁坏人防设施事件;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
景府办发〔2015〕23号, |
法制宣传科 |
科长:李劼 |
5 | 市人防办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编制12名。办公地址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大道西侧1号。 | 景府办发〔2015〕23号, 景办字〔2019〕62号 |
景德镇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副主任:曹 剑 |
6 | 市人防办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承担《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授权明确的全市人防工程监督等工作。编制8名。办公地址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大道西侧1号。 | 景府办发〔2015〕23号, 景办字〔2019〕62号 |
景德镇市人防工程管理所(景德镇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 负责人:罗军 联系电话:0798-8553722 |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西侧1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玉元 职务:主任(局长)
联系电话:0798—8553706
邮政编码:333000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98—8553713
监督投诉和业务来往电子信箱:jdz8553706@163.com